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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多年来,全美幼儿教育协会所倡导的“发展适宜性教育实践”,之所以走了这么一条让自己都觉得十分尴尬的道路,走了一条“悔不当初”的道路,有许多原因,其中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制定这一套声明的人并不是娴熟于幼儿园课程理论和专业的人,而是专长于儿童发展理论的人。
    在美国,以往的大学内没有学前教育专业,大都只是在“儿童发展与人类服务”“课程与教学”“特殊教育”等一些专业中会涉及一些有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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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所以讲,30多年来,全美幼儿教育协会所倡导的“发展适宜性教育实践”给全世界的学前教育工作者上了“生动的一课”,让人们有一系列的反思,是因为当今的东方世界,包括我国在内,它依然在发出“耀眼的光亮”,那些地方的学前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依然还在“坚守正确理念”,殊不知他们所信奉的“普世价值”的内涵本身已经变了,而且变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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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为一本关于幼儿园课程的教材做修订时涉及到了DAP的话题,我写下了对DAP的以下评价:
    从“发展适宜性教育实践”出台后的30多年中,该声明重申和修正了3次,对比这四个版本的立场声明,可以发现NAEYC原本的立场和理念已经所剩无几了,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是主要原因当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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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仔细地研究了DAP的四个版本,它们分别发布于1987年(1987年版是1986年版的扩展版)、1997年、2009年和2022年。从第一版到第四版,历时35年之久,其变化之大,令人咋舌,主要表现为:
    从价值取向上看:从认定适合儿童发展(年龄特征、个体差异)的教育才是最佳幼儿教育的实践,到不再认为世界上存在有最佳的幼儿教育实践,适合儿童背景(文化、种族、语言……)的教育实践才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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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所以在本世纪90年代末开始对DAP一类的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的幼儿教育理念在我国的运用提出了一系列的批评,我的“底气”之一是我听到了来自一些著名学者的声音,也看到了DAP及类似主张的兴衰过程,经由自己的思考,我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80年代末以后,我与美国著名学者斯波代克有了频繁交往,他曾是当年NAEYC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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