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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要回应该园长对我说的话时,我的第三句话是“我劝告各级行政官员不要以‘矫枉过正’的方式去行事,推行极端的做法,这样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导致让自己所推行的做法对幼儿教育产生损害,甚至是严重的损害”。
    所谓极端的做法,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太多太多,这不一定是最高行政长官的原意,也可能不是许多学者们的原意,这可能是各级“小鬼”们的所作所为。
    例如,让幼儿多参加一些户外活动,接受阳光、空气等大自然的赋予,这本身是对的,但是过分强调“自主”“自由”,否定“集体体操”、否定“按照体育运动的科学性、规范性”,那是错的;让幼儿偶尔体验一下雨天户外活动是可以的,规定下雨天(哪怕是大雨天)幼儿必须冒雨到户外去进行体育活动这是不必要的,甚至是错的。
    又如,在幼儿园反对“小学化”,不要让幼儿以小学教学的方式去学习小学的内容这是对的,但是在幼儿园环境中不得出现汉字,不让幼儿在自然的状态下去认识汉字,甚至将此作为评估幼儿园质量的指标,那是错的,甚至是十分错误的。陈鹤琴先生早在六十多年以前就曾经指出,幼儿识字是幼儿园迫切而重要的问题,幼儿园必须进行识字教育,只是要掌握识字的方法。
    再如,环境要大量给予幼儿低结构材料支持;要观察记录解读幼儿,要让幼儿用自己的百种语言表达表征,这本身没有错误,只是对教师的素质有很高的要求,否则还不如不做。但是通过行政命令,要求所有的幼儿园都必须这样做,那就是有问题的,甚至会带来负面的效果。当今我国的大部分幼儿园教师素质还有待于提高,很多培养、培训幼儿园教师的学者或培训者本身并没有弄清楚怎么去做观察、记录、解读和做文案,甚至是以错误的方式以误传误,导致幼儿园教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被迫去做他们不会做的事情,甚至去错误地做了他们不会做的事情,导致了他们在做该做的事情时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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