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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南的英才学院,我在夏院长等人的陪同下观摩了电子学院的实验室,这一程的参观,让我是有点感慨的。
记得在童年,我的手是不停的,总想做点事情,这显然是好奇心驱动的,虽然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但是都是自己尝试的结果。在所有动手做的事情中,做电子品是最让我神往的,因为它太具有神秘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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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一下,我的第一篇博客是在去年一月二十日写的,离开今天,还不到一年。今天,我之所以写这篇题为“我写博客”(二)的博文,是因为我看到了我博客的“访问次数”是10万。我知道,我博客上的“访问次数”不同于“点击数”,组成“访问次数”的“今日访问数”是以一日中一台电脑的访问为单位计算的,后者则是以点击“老鼠”一次为单位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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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月,忘了是什么原因和动机,我开始写起了博客。一年过去了,我体会到的是,写博克居然会给我带来意料之外的生气和快乐。在现实生活中,我揽的事情已经远远超过一个同龄人所能承担的,我每天的活动量在同辈人中恐怕也居上乘。写博克是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但是,它居然成为了自己生活的一个部分,再忙也不会不去打理自己的空间,连我自己也觉得有点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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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自己在幼儿园生活的记忆几乎所剩无几了,有件事情却没有忘记,那就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老师批评。
记得那天,老师在对我们讲解“秤”。她的手里拿着一把普通的杆秤,这在成人看来是再普通不过的了,而我这么一个中班的小孩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也不知它有什么用处。由于它貌不惊人,由于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经验,我自然对它不感兴趣,我一边听讲,一边居然打起了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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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11事件”后的一个月内,我去了世界贸易中心大楼,通往大楼废墟的街道都被封锁了,邻近废墟的所有街道,都充满着紧张的气氛,商店紧闭着大门,惟有一家商店例外,那就是Levi’s 牛仔裤专卖店。
我好奇地走进了这家商店,Levi’s的标记高悬,Levi’s牛仔衣裤都照例存放在衣架上,或悬挂在墙壁上,所不同的是,每一件牛仔衣裤上都“长了毛”,而且是“长长的毛”,有的居然有一寸厚,那是世贸大楼倒塌时散发出来的粉尘堆积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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