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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规矩(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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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    07:47    2103    朱家雄 思想圆桌 不指定
    
    自由与规矩基于不同的价值观,前者以个人利益为取向,将个人看成是社会的单元,后者以集体利益为取向,将群体看成是社会的单元。西方人重自由,东方人重规矩。从“中性”的,而不是过分褒贬的视角看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中西文化在价值观上的差异,只是文化传统上的差异。
    西方社会赋予个人主义以极高的价值,信奉自由,崇尚自由,相信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并要尊重别人的权利与机会。在这里,个人主义并非等同于自私自利,甚或损人利己,而是一种价值取向。由于这样的价值取向,在政治上,不强调社会等级,不愿服从政治权贵,不愿顺从上司,而愿意通过投票解决政治问题;在经济上,相信自由市场的力量,相信通过竞争而独占鳌头,相信靠个人的能力获取社会的认同;在教育上,会对“个性张扬”、“道德自主”、“自我约束”、“自我选择”、“自由表现表达”、“独立性培养”等赋予高的价值。
    东方社会赋予集体主义以极高的价值。中国人受传承了数千年的中华文化的熏陶,尊重长者,尊重权贵,讲究礼仪,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强调“和而不同”。在这里,集体主义并非等同于盲目服从,而是另一种价值取向。由于这样的价值取向,在政治上,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维系着等级观念,习惯于对上级忠诚,习惯于尊老爱幼,习惯于与同伴和谐相处;在经济上,即使在市场竞争中也相信与他人建立关系的意义,以中国人的道德标准作为评估是非的依据;在教育上,中国人会将“责任与义务”、“集体归属感”、“合作精神”、“我为人人”、“表扬批评”、“道德规范”、“道德训导”等赋予高的价值。
    作为东西方文化的主流价值观,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长期以来处于对立态势。从文化的角度审视两者,并不存在“孰是孰非”、“孰优孰劣”的问题。
    在中国文化背景下,个人利益应该服从集体利益,如若一个中国人,抛开了国家和集体,刻意去追求个人的利益,他的“个人主义”在他人眼中就成了自私自利的行为,甚至会成为反社会行为;同样,在美国文化背景下,个人利益应该高于集体利益,如若一个美国人在美国奉行“集体主义”原则,他会被认为是一个毫无个性的、个人能力低下的庸者,也会被社会所抛弃。
    因此,文化是自由或规矩赖以存在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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