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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为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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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18:34    4956    朱家雄 思想圆桌 不指定

    “善”是一种主观判定,随着判定者的主观认知和意愿而确定,并被判定者赋予不同的内容。
    “善”似乎也有一些“客观标准”,即在最广的时间范围内、符合最大多数人的目的和行为的,被认作为“善心”和“善行”。
    如若人的“善心”和/或“善行”只是为了合符“客观标准”,那么“善”有可能被异化为“为善而善”,就可能会失却了“善”的本意。这是因为“善”本来就应该是自己主观的意愿和下意识的行为,它不为别人,只为自己;它的意义是主观赋予的,而非外部强加的;它应该是人的本性,而非为了以此装饰自己。
    “与人为善”是不容易做到的,因为每个人都面临矛盾,甚至面临挑战,生活在混沌的世界中难以心平如镜,善面、善心地对待每一个人。“与人为善”难的不是善待一般的人,包括不认识的人,普存善心、普施善行容易做到。“与人为善”难的是善待自己看不惯的人,自己厌恶的人,以及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
    但是,当一个人想到“与人为善”不仅解放了别人,也是解脱了自己,让自己也能活得更洒脱、更轻松,那就是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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